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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流论坛 -> 休闲娱乐交流区 -> 墨香留醉区 -> 【必读公告】墨区版规出台,新老会员敬请关注 [081024条例删减]
本版专题: 原创首发 好文转贴 原创非首发 原创连载 同人作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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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【必读公告】墨区版规出台,新老会员敬请关注 [081024条例删减]
oldshee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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恒古仙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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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 楼
发表于 2008-8-28 17:57:12  资料  短信  邮件  编辑  引用 
 【必读公告】墨区版规出台,新老会员敬请关注 [081024条例删减]

墨区一直以来都未出台过任何版规,使得大家对墨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所迷糊,今经过本版主的制订与修改,将第一次出台墨区新版规,以便大家对墨区的发贴、回复等有所了解,不过版规是死的,人是活的,靠死梗梗的版规不能很好的墨区有条不紊,也不利于大家的相互交流,因此希望在新版规的基础上,大家相互帮助,相互监督,这样创造的墨区才是大家所期望的,墨区因为有大家的支持才能开展得更好。



俗话说“无规矩不成方圆”,下面先让我们了解一下墨区新的版规吧^^







前言
文学是语言文字的艺术(文学是由语言文字组构而成的,开拓无言之境),往往是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,以不同的形式(称作体裁)表现内心和再现一定时期,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。墨香留醉区是一个文学博库,是一个以文学为主的版区,欢迎大家勇跃参加,释放你们的热情,积极发表/转载优秀文章。




第一章 关于发贴

第一条:每天每人每个ID发贴上限5篇(含5篇)。

第二条:请按如下格式发贴:{所属专题}-{日期}-{前缀选择}-{题目},连载文章需在原格式后加上{连载篇目}。
子版格式:{日期}-{前缀选择}-{作者}-{书名}-{完结或连载中}

第三条:转载文章不得侵犯原作者版权,若有侵犯者,经核实后,删无赦,并扣除一定的JF,短信警告。情节严重者,ID直接上报管理员,由管理员下发处理结果。

第四条:发贴内容不得涉及色情、暴力、政治、反动话题等,亦不得链接广告,给其他网站宣传。如有发现,删,扣JF并短信警告,屡犯不改者,上报ID。

第五条:禁止发水贴,内容空洞而无意义的贴子(贴子是否为水贴、内容空洞且无意义由版主裁定,有异议可投诉),如有发现,回收之,并短信通知。

第六条:发同一内容的文章,包括连载,不允许换ID连续发贴。同一主题非连载者,需在同一贴子发,禁止另开一贴。如有犯者,短信警告。

第七条: 特殊的贴子,主题可加色,如版主重要通知、活动贴子、本版区活动宣传、活动奖励及精华贴子等。其他有意义贴子如需加色,会员可PM斑斑,通过审核可实现。

第八条: 禁止发除悬赏贴以外的特殊贴(非活动悬赏贴不可发),违者删,并短信通知。

第九条:转载文章前最好先搜索确认本版区无与所发主题相同的贴子,若存在内容相同的贴子,保留先发贴,其余锁,短信通知。

第十条:鼓励原创发贴,若发现或被举报造假者,经核实,删无赦且扣JF,如有异议,可于本版区另发一贴说明原因,让大家知明,如为误删,可重发并奖励10JF。

第十一条:会员举办活动发贴,需申请得到批准方可发贴。



第二章 关于回贴

第一条:回贴文字(非数字)需超过5个字,标点符号不算在字数内。

第二条:回贴内容不得与该贴内容无关,连续(超过三次)回无相关贴子,将视为灌水,BB有权做相应处理,如删该回复,或者扣JF,或短信警告。

第三条:不得copy他人回复,此做法视为灌水,删。

第四条:不得连续回复同一贴3L(不含3L)以上,但特殊情况连贴,如因网络问题,大家可相互告知,修改即可。

第五条:回贴不得自问自答,不得用自己不同ID回复同一篇文章,此法将视为灌水,BB有权择其删除。

第六条:回贴不得进行人身攻击,不得发表过激言论,褒贬要适当,不得以文章内容展开口水之争,望各位相互监督,相互提醒,给墨区一个安静、详和的环境。

第七条:不得回复超过1个月的贴子,除置顶贴子。否则视为灌水,警告之。

第八条: 如需把每日心情和想法记下,请到“
心情记事簿”, 留住您的每一天。但切记勿灌水,这里每人(ZS及MJ算同一ID)一天只能回一贴,多则删,如不另行通知。

第九条:墨区并非只谈文学,也有一空间让大家轻松灌水哦,一起来加入吧“
墨区留言本”,不过还是要注意规定哦,每贴开放40天,过期勿回,请相互提醒。

第十条:墨区还专为大家开设了许愿池,每天每时每刻把您的心愿写下,带着虔诚的祈祷不断努力奋斗,来吧,一起到“
墨区许愿池”许下你我的心愿。在这里每天每人(ZS与MJ分开)均可回三贴,违者警告。



第三章 关于锁贴

第一条:发贴内容重复者,锁。

第二条:不按相关格式发贴或所属专题、前缀乱选择,通知发出三天后仍不修改者,锁。

第三条:有关其他版区活动宣传,如无特殊说明,之前未与BB申请,锁。

第四条:触犯第一章第一条,保留前5贴,其余皆锁。

第五条:犯有第一章第六条者,短信警告无效,所发主题贴皆锁。

第六条:触犯第一章第九条者,锁。

第七条: 对活动宣传贴、活动主题贴以及活动奖励贴等到期(期限一般为半个月),锁,但特殊情况者,如活动举办者需延长所发贴子期限,PM版主oldsheep,版主有权视情况作相应处理。


(附加说明:锁贴除第二条外,恕不短信通知。请大家注意。)



第四章 关于奖惩

第一条:单篇精华贴子均奖励20JF,连载精华将奖励5—10JB不等。唯有原创(无需首发)方能申请精华或评选为精华,转载不计。(精华评定:40%版主点评+40%读者点评+10%文章排版+10%作者申精评语)

第二条:版区活动奖励由原活动贴说明,参加活动者均有一定奖励(决定权归版主)。参加者未获得奖励可PM本版主,核实后再行奖励。如活动奖励半月未来领奖者(有一次短信通知),将视为弃权。

第四条:有违反发贴与回贴规定而被举报,经核实后,举报者奖励2—5JF。 (举报直接短信PM版主oldsheep)

第五条: 勋章奖励,此荣誉最高,此奖之授予权权由本区版主商讨决定。具体内容详见‘墨区勋章介绍

第六条:违反第一章第三条,JF扣除定在10—20JF不等;违反第一章第四条,扣除30—50JF不等;违反第一章第八条,扣除5—10JF不等;有出现第一章第十条中的原创造假者,扣除30—50JF不等;违反第一章第十一条者,活动贴删,并短信警告。

最终解释权归墨区BB,如有疑问,请PM版主oldsheep。第一次制订版规,尚有许多不足之处,大家可提供意见和建议,可行的,即采纳,望各位能够遵守新版规,有大家的帮助,墨区才能开展得更完善。

新版规多有不足之处,日后当不断完善,新条例将不定时增加,敬请留意。


注意:新版规将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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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增版规条例


{A}新增第三章第七条,请查阅。*2008.08.31*


删减版规条例


{a}删减第四章第三条---因该条例未能得到大家支持,实施意义不大,故删之,如日后可行,将择时行之。*2008.10.24*
原条例内容:第三条:每月一次转载好文活动评选,评选前5名者,可依次获得10、8、6、4、2的JF奖励。每月初版主发活动贴,大家需多加关注。
(特别说明:只有会员在本版区转载发贴后到活动贴报名,方可取得参赛资格,报名形式填写为:参赛者{ID}……转载主题……贴子链接地址)

本贴已被 Niki 于 2008年11月30日 14时37分53秒 编辑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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